近日,一驾驶员因毒瘾未戒除,其驾照被繁昌交警大队注销。这也是我市首例驾驶人因毒瘾未戒除驾照被注销。
8月14日下午,繁昌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驾驶人荣某补证申请业务时,经比对发现荣某系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。经查,荣某系繁昌县荻港镇人,今年2月16日上午,繁昌县孙村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内某网吧例行检查时,发现正在网吧上网的荣某十分慌张,当即对其盘问,荣某交代了其不久前在铜陵市某宾馆内吸食冰毒的犯罪事实。随后民警对荣某的尿样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呈阳性。进一步审查发现,荣某还涉嫌贩毒,随即警方将其刑事拘留。刑事拘留期间,荣某发现自己的驾照遗失,他便委托朋友到车管所办理补证手续,因荣某是毒瘾未戒除人员,车管所依据公安部《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和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11号)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照。